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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龙年第一个翻车的明星,竟然是他

    2024-02-19 03:30:17 娱乐资讯 86阅读

    今年的春节档,落下帷幕。

    总票房突破80亿,成为史上第一春节档。

    然而,如此热闹的档期却没火过一个人,薛之谦

    因为他的一条微博,网上吵得血雨腥风。

    也将一个不算新鲜的话题再次推到风口浪尖,那就是——

    屏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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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以为,这已经快成为人们的观影共识了。

    没想到,还能引发如此巨大的争议,而且愈演愈烈。

    这不禁让鱼叔再一次感到魔幻。

    所以,今天我想借着这次事件,和大家好好聊一聊——

    屏摄这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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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先回看一下这次争议的经过。

    2月15日,薛之谦在微博发了一篇电影《飞驰人生2》的观后感,其中附上几张屏摄的照片。

    微博发出后,有不少网友在底下留言,提醒他在电影院观影时拍摄屏幕是不合适的行为。

    只是,薛之谦好像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。

    第二天,又在微博上发了一首打油诗,像是为自己「叫屈」,又像是暗讽网友多管闲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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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由此,一场关于屏摄的舆论之战拉开了帷幕。

    一方,是痛恨屏摄的人们。

    有的甚至认为薛之谦这样的行为实质是盗摄,属于违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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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而且,薛之谦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在做出不好的举动后,非但不道歉,还公开阴阳怪气,属实有些说不过去。

    另一方,则是表示不能理解。

    认为薛之谦只是拍几张照片有感而发,并没有用来盈利。

    且这些照片都是预告中出现过的画面,这也是为电影宣传的一种友好方式。

    更重要的是,电影官方都没有出来反对,为什么那么多人出来上纲上线。

    更何况,许多人去看电影都会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、发抖音,凭什么薛之谦就要被人揪着不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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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对此,薛之谦的粉丝更是愤怒,直接喊话:

    非要说盗摄的话,那不如把我们全都抓起来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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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这场争论的高潮,是官方下场。

    CCTV13央视新闻的官微发了一条微博:

    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说法。

   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:

    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,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。

    合理的使用范围,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。

    此微博一出,之前被「上纲上线」的网友与粉丝底气一下子涨了上来。

    他们开始在网上要求污蔑、造谣薛之谦的人出来道歉。

    并用「地图炮」的方式开始围攻那些反对屏摄的人。

    高贵的电影圈都来看看呢,学学法律。

    在粉丝当中,甚至还出现了「模仿薛之谦晒屏摄图」的事情。

    可就在同一天,央视六公主却给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结论。

    同样是在节目中,同样也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,但这里:

    无论传播与否,哪怕只是发一个朋友圈,在电影院内拍摄电影正片、彩蛋均为盗摄。

    随着这条微博的发出,许多电影自媒体,影迷,反对屏摄的网友集体发声。

    《年会不能停》的导演董润年发微博:

    反对屏摄,屏摄违反版权法。

    1905电影网借用电影《第二十条》台词发微博:

    法,不能向不法让步。

    屏摄,究竟违法吗?

    这个事情其实在很多国家与地区都有明确的规定。

    先不说远的,就以台湾、香港地区来说。

    这两地的法律都有明文规定,屏摄是违法行为。

    台湾地区规定:

    在影院内拍照或摄影,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,罚款2万新台币。

    香港地区则在《防止盗用版权条例》的第544章中明确写道:

    严禁在放映时拍摄及录像,否则有可能被罚款和监禁,即便是以「学习」的名义也不被允许。

    韩国更是严格。

    不仅是影院上映的电影,就连已经下线,在流媒体平台上播放的电影,如果未经许可,私自拍摄或截取电影画面,并将其上传社交媒体或公共场合,都会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。

    美国可以说是最为严格的。

    有41个州颁布了禁止在影院内屏摄的法律。

    而且,美国电影协会在2013年发布了一个《防范电影侵权实践指南》,其中专门有一条:

    在放映过程中,但凡发现有人拿出手机对着银幕拍照,工作人员有权通知警察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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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美国电影协会标志

    那么,说回到薛之谦的事情上。

    为什么同一件事情,会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结论。

    因为二者的出发点就是根本不同的。

    央视新闻中的观点,是以《著作权法》的角度讨论屏摄。

    但是,在电影行业相关的法律条文中有明确规定。

    2017年颁布的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中第31条指出:

    未经权利人许可,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。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,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,并要求其删除;对拒不听从的,有权要求其离场。

    当然,也正如《今日影评》中律师所言:

    影院拍照是否违法,目前在内地仍是灰色地带。

    所以,大众对于这件事儿的争议也是从未断过。

    早在2017年,内地的电影自媒体记者就在香港国际电影节上闹出了屏摄风波。

    在放映《法国百年光影史》时,这位记者为了方便记录信息多次屏摄。

    最终被电影节官方组委会警告并要求公开道歉。

    当时很多人都在网上留言「丢人」。

    2019年,《复仇者联盟4》上映,众多屏摄流出,个个都被网友骂翻天。

    同年,演员郑恺看了《狮子王》后在微博发了两张屏摄照片,也遭到网友说「不」。

    2023年,歌手乃万因为在微博发了《灌篮高手》的屏摄照片被网友抨击。

    随后她立马删除微博并道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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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实际上,《飞驰人生》第一部上映的时候,马思纯就因为屏摄遭到网友抨击。

    后来,她默默换掉了屏摄照片。

    可以发现,对于屏摄的指责一直都有。

    这绝不是针对薛之谦一个人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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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正因为内地法律对于屏摄尚未有严格而具体的量化。

    所以,屏摄至今仍会引发人们的激烈争议。

    况且,影迷圈外,似乎还有很多观众并未形成足够的文明观影观念。

    在这次的争议中,很多网友表示:

    现在电影票价这么贵,我都花了钱了,难道屏摄不是我的自由吗?

    当然不是。

    屏摄,其实与手机不静音、大声喧哗、打电话等行为一样,都是不尊重电影本身,不尊重其他观众的不文明行为

    它本身并不包含在电影票的内容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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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说到底,倡导「屏摄自由」的人,还是对电影本身存在一种错误的认知。

    因为哪怕是有些人口中的「消遣商品」而非艺术的电影。

    作为一种依赖于视听创造的产物,电影是必然需要一定条件与环境共同营造的。

    屏摄,必然会对同场的其他观众造成一定的影响。

    即便没有打开闪光灯和快门音,高举的手机屏幕也会发出光亮。

    如果屏摄得到允许,那么全场观众都可以在任何观影时间举起手机。

    可想而知,那样会带来怎样糟糕的观影体验。

    另外,这次事件中,很多人会以自己是「记录生活」「排雷」或「推荐」为理由,给屏摄打造合理性支撑。

    觉得自己只是想要记录一个感动的瞬间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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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但实际上,并非只有屏摄这样的行为才能完成记录。

    一张电影票根,一段真情实感的文字,几张官方发布的宣传图片,同样可以实现上述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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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其实,拒绝屏摄的声明和呼吁,在内地影院随处可见。

    每一次观看电影,从购买电影票,到走进电影院,再到坐下等待放映,都有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各种方式向观众反复再三强调:

    观影期间禁止摄影摄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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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1年,微博电影曾联合电影频道发起过「拒绝盗摄倡议活动」

    百余位电影明星,共同发出倡议:

    正在放映的电影不是景点,屏摄是不文明行为。

    这其中,也包括了《飞驰人生》系列的男主沈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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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而就在今年的春节档之前,国家版权局也发布了一则由雷佳音主演的公益广告。

    目的正是为了呼吁观众在观影期间不要屏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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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甚至许多片方,也会在自己的官微上呼吁大家不要在观影时举起手机屏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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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不该反对屏摄,在今天其实真的没有什么好争议的。

    而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,在被人提醒劝告后,居然如此理直气壮的回怼。

    这对于文明观影的规范建立与维护,则会起到反面效果。

    鱼叔在此,还是想向大家再次呼吁:

    观影时请不要屏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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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就在我们还在讨论屏摄的时候,外网发生了一件大事:

    OpenAI 发布了Sora这个「文生视频」的模型,一个会颠覆电影行业的史诗级工具。

    想想还蛮荒诞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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